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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宁波分所正式成立

日期:2010-04-01

浙江省财政厅2010年4月1日发布《关于同意设立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分所的复函》浙财会〔2010〕20号,在复函中提到:根据《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24号)规定,我厅对你所报送的申请设立宁波分所的材料进行了审查,准予设立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波分所。

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玉伟同志为该分所的负责人,该分所的办公场所为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四楼。

宁波分所的设立为我公司业务拓展开辟了新的空间,它也是继我公司成立江西分所、四川分所、云南分所、深圳分所之后的第五个分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