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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所党总支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 “党员示范岗”

日期:2014-07-03

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3周年之际,我所党总支被中共武汉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授予 “党员示范岗”。

 

市直机关工委的表彰决定指出,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,是新时期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优秀代表,是践行群众路线的模范,是立足岗位、争创一流的典型。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先进为榜样,加强学习、坚定信念,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,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;牢记宗旨、心系群众,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,真心实意地为群众谋利益;勤奋工作、敢于担当,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,努力争创一流的业绩;严守纪律、弘扬正气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(党总支)